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印发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、行政案件有关事项的通知
总编辑:邓修明 副总编辑:林文学 海伟 - 2025年12期 - 司法文件
最高人民法院
关于印发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、行政案件有关事项的通知
法〔2025〕167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,解放军军事法院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:
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、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》(法释〔2022〕13号),结合知识产权审判实际,最高人民法院对具有知识产权民事、行政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及其管辖区域作了调整。现予以印发,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。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、行政案件标准的通知》(法〔2022〕109号)同时废止。本通知施行前已经受理的案件,仍按照原标准执行。
特此通知。
2025年9月23日
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
产权民事、行政案件有关事项























李文俊律师
李文俊律师,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,北京大学法学学士,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,专注刑事辩护,有独到的见解和辩护思路。扎实的理论功底,丰富的实践经验,坚持正义,本着“承办案件,仗义执言,服务受托人尽心尽责”的工作原则,赢得了广大受托人的信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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